越界建筑民法规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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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界建筑问题由来已久,在现实中亦不鲜见。在土地资源日趋稀缺、土地利用关系日益复杂的现实背景下,越界建筑民法规则对于贯彻物权效率原则、完善土地相邻关系规则体系更起到了引领性的示范作用。然而以《物权法》为核心的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对于越界建筑问题没有作出规定。相邻关系的复杂性并不是粗疏立法的理由,这一法律漏洞的存在将给实践中建筑物越界纠纷的解决带来不小的困难。因此本文以效率追求对私权保护的影响及其限度为切入点,立足于越界建筑民法规则本身,在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厘清越界建筑民法规则的立法价值、构成要件以及法律效果,并探讨如何在我国现有的法律资源和背景下构建该制度。全文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语三大部分。正文分为三章:第一章概述越界建筑的基本法律问题,主要论述越界建筑的产生原因、法律内涵和法律属性、重点阐述越界建筑民法规则的理论依据——效率原则的内涵、作用及其限度。第二章对域外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越界建筑民法规则进行比较分析,阐述将越界建筑民法规则视为民法相邻关系规则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大陆法系各个国家和地区对越界建筑的民法规制,以及英美法系国家学说和立法的态度,并对我国相关的法制历史和法律现状作概括的介绍。第三章在之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首先一般性地论述越界建筑民法规则的构成要件、法律效力及其范围,并针对我国的立法传统、土地公有制度和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的现实情况,对主体范围,越界人权利模式等特殊问题进行探讨,提出立法构想和建议,希冀对我国构建越界建筑民法规则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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