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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1564-1616)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伟大的诗人、戏剧家,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文学的集大成者。本·琼生称他为“时代的灵魂”,马克思称他为“人类最伟大的戏剧天才”之一。莎士比亚几乎在他所有的戏剧创作之中都高举人文主义的伟大旗帜。他肯定人生,赞美人生,主张人有争取幸福美满生活的权利,倡导人性的解放和自由,反对一切形式的封建桎梏。为了创新性的理解莎氏的文学形象,加深对莎氏思想的深刻性的认识,本文主要以福柯的权力思想来解说莎士比亚的自由观,为人们提供一个新的理解。全论文一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首先介绍莎士比亚的文学成就,并介绍国外对《泰特斯·安庄尼克斯》,《驯悍妇》和《哈姆雷特》的研究成果。最后指出该论文的研究意义以及章节安排。第二章介绍福柯的三种刑罚制度。在《规训与惩罚》中,福柯探讨了从“酷刑”到“惩罚”,再到“规训”的西方刑罚制度的更迭史。酷刑是对肉体的摧残,惩罚是对心灵的威慑,规训则是对肉体和心灵的双重训诫。从肉体到心灵,再到身心的变化过程,刑罚对象层层深入。福柯指出刑罚制度的变更并没有从实际上改善人们的自由权,而是在禁锢人们自由权的程度上变得越来越精巧,越来越阴险。第三章详细地描述了《泰特斯·安庄尼克斯》,《驯悍妇》和《哈姆雷特》中分别出现的“酷刑”,“惩罚”,“规训”这三种不同的刑罚制度,并分别描述了作品中三位主人公为争取自由权利而采取的反抗方式。面对肉体酷刑,泰特斯实施暴力复仇;面对精神惩罚,喀特琳娜独身反抗;面对人身监视和心灵召唤,哈姆雷特奋力抗争。第四章探讨莎士比亚的自由思想。刑罚制度摒弃了野蛮的肉体酷刑,法律变得更加人性化,惩罚的主要方式为监禁与改造。形式上,惩罚方式更人道,更文明了。但实际上,人们的自由权利悄无声息地被剥夺了。莎士比亚通过创造典型的文学作品和文学形象揭示了刑罚制度对人们自由剥夺的实质,并号召人们为争取更多的自由权利而积极反抗。第五章回顾和归纳全文的观点,指出论文的局限性,并提出进一步研究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