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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入世和改革开放程度不断加深,越来越多的外资进入中国市场,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国门寻找商机。无论是“迎进来”,还是“走出去”,法律问题是这些企业都必须面临的问题。而这些法律问题中的大多数又都属于涉外法律的工作范畴。由于法律文化、法律条款的差异,中外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许多矛盾、分歧,减少、化解这些矛盾分歧需要沟通谈判,甚至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所有这些工作都需要法律工作者通过专业外语完成。因此,在国际化趋势日渐凸显的今天,掌握专业外语已经成为法律行业必备的职业素质。尽管中国法律界一直努力不懈将大量外国法学资料翻译成中文,推进了中国法学研究和法学实践,为近二十年中国法学的空前繁荣奠定了不可或缺的学术基础,但是必须指出的是,作为法律和外语的新兴交叉领域,法律翻译仍远远落后,不尽人意。目前,令人失望的是,在民法通则英译及语域理论的相关运用方面的研究数量稀少,绝大多数针对民法通则英译的研究仅仅关注情态动词。有一部分原因在于民法通则的专业性和复杂性让人望而止步,需要扎实、全面的法律知识以及出色的语言能力和翻译技巧。民法通则是私法的基石,囊括了民法领域的方方面面,与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息息相关。考虑到民法通则的这一地位,迫切需要相关研究。语域理论由系统功能语言学的韩礼德提出,是最具影响力的语言学理论之一。本文运用语域理论,将作为中国“准民法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的两个英译版本进行对比研究,在语域理论的指导下,在语域理论的每一个变量中分析两个版本优劣。根据韩礼德的语域理论,语域是在特定交际场景下,带有一定交际目的的文本的功能性变体。语域是不同变量的综合体现,即语场,语式,语旨。语场指的是交际的性质或主题。语式指的是交际中所涉及双方的关系。语旨指的是交际语言的渠道或媒介。三个变量共同决定文本特征。任何一个变量的变化都会导致交际意义的变化,进而引发语言变体,产生不同的语域。语域理论的独特优势在于它将语言与社交活动结合在了一起。与其他语言学理论不同的是,分析不仅仅从文体角度出发,社会变量也会被考虑进来。第一章阐述本研究的意义和重要性。第二章简要概括国内外法律文本翻译的历史以及民法通则译本的国内研究现状。第三章介绍语域理论,设定理论框架。第四章总结法律英语的特征。第五章将语域理论应用于对比分析中。在语域理论的三个变量维度中分析两个民法通则英译本。三个变量分别是语场,语式和语旨。最后一章总结本文的实践意义和对今后研究的建议。本文旨在将语域理论应用于法律翻译的学习和指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