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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实现法治化治理是现代乡村治理的理想目标。乡村治理法治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法治能够凝聚共识、法治能够稳定乡村社会的秩序、法治化能够维护农民权益、法治的思维与法治治理方式更有助于乡村社会的发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这对于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有建设性的意义。因此,法治化能够保障乡村治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跨越式发展,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化国家,推进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具有重大意义。笔者通过调查研究,试图说明乡村社会法治不彰的具体表现、乡村治理走向法治化的必然性以及阻碍乡村治理走向法治化的因素等。本文着重分析了我国乡村治理方式的变迁、阻碍我国乡村治理走向法治化的因素,在此基础上,通过提升“四项民主”的法治化水平、深入法治体制的改革,理顺乡镇政府与乡村自治组织的职权范围、加强培育法治主体,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改革与完善村民利益表达机制的相关法律保障、加强法治基础的建设,优化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等措施来实现乡村治理的法治化。本课题研究是在政治改革新局势、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维护乡村社会稳定的急切需要,同时对于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并且为研究乡村治理的法治化开拓了新的理论框架和方法。通过展示乡村治理一步步走向法治化的努力与在这个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促进乡村治理的法治化的对策思考,以期对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能够起到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