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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干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直接影响党的基层执政的合法性与基层执政能力的有效性,因而党一贯重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并将其作为巩固基层政权、夯实农村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权力导致腐败,农村基层干部最主要的权力,是对农村集体“三资1”的处置权以及由此衍生的农民群众对农村集体“三资”处置的知情权。农村集体“三资”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共同所有,事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农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农村基层干部腐败和作风问题以及违纪违法问题的多发领域,因而更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问题。但由于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乡镇机构改革、政府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人力和资金配备、农村自治后村民监督力量尚待培育等原因,我国原有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系、制度建设、监督手段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现状,急需加以重构。浙江省X市的“廉洁村”创建,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统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并创造性地提出“三资两重2”的概念,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构建一整套的制度体系。这一制度体系虽然还在探索之中,仍有不足之处,但是代表了农村集体“三资”制度未来的构建方向。笔者试图通过对近年来X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存在问题的分析,总结我国农村集体“三资”领域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结合X市“廉洁村”创建所取得的经验与不足,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结合起来,提出我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改革的基本方略与路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