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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执法走过十年的风雨,在不完善的行政执法体制下,人们持续不断的寻找理想的改革模式,在这个发展的过程中,不断涌现新的问题,新的问题又引起新的改革,新的改革下又会形成新的方案。综合行政执法就是在这个不断循环的过程中得到完善。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任何一项理论能够得到所有人的共识,也没有任何一种改革方案能够得到所有人的支持。正如目前对综合执法的理论研究百家争鸣,而实践发展中又形成众多改革方案。从而引发了笔者对该问题的关注。本文由绪论、正文、结语三篇组成,正文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具体解决笔者为什么关注大部制条件下的综合行政执法,研究本问题的意义所在以及综合行政执法的实践中出现的争论,进而提出大部制条件下综合行政执法如何构建,并提出大部制改革是综合行政执法的阶段性成果还是终极成果等问题。第二部分为综合行政执法的一般理论。本部分采用历史分析与价值分析的方式。首先论述综合行政执法的基础性理论,包括执法、行政执法、综合行政执法,具体分析三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以及在理论和实践中出现的争论。其次,论述大部制改革的内涵和外延,在此基础上提出本文关注的问题,认为大部制改革符合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方向。再次,从理论角度分析我国综合行政执法的现状和历史沿革,提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阶段论,第一阶段是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到综合行政执法;第二阶段为综合行政执法向大部制过渡。第三部分为综合行政执法的实践调查。首先具体考察我国已建立的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卫生领域综合执法、水利领域综合执法、农业领域综合执法,认为现行的综合行政执法是在狭义的行政执法概念上推行的。在对全国的情况进行介绍后,具体考察重庆市的交通综合执法,借此引出综合行政执法在现行行政体制下运行所产生的问题,认为我国目前还未建立起实质意义上的综合行政执法。第四部分为综合行政执法的构建思路。通过前三部分论述,得出本文所关注问题的结论,即大部制条件下的综合行政执法仅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阶段性成果。在大部制条件下,构建综合行政执法应从行政机构整合与机构职权配置角度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