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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随着市场经济全球化,我国金融市场正在全方位与世界接轨,其中优先股制度在金融市场中作为一股能够有效提高市场经济效益的力量在很多发达国家已经采用了上百年,为提高市场经济效益,我国建立优先股制度势在必行。为了体现优先股制度在我国建立的必要性,本文在引言部分中讲述了选题背景,同时对优先股制度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有所了解。本文主体从以下四个部分深入地研究了我国建立优先股制度的若干问题。在第一部分中,首先通过对优先股概念及特征的阐述呈现出优先股的一个整体情况;其次为了更加清楚体现优先股权利设置的灵活性所带来的优势,在这一部分中对优先股的类型也有所介绍;最后展示了优先股会计处理方式,其中以可转换优先股的会计处理方式为主要讲述内容。在第二部分中,通过对融资优序理论及信号传递理论的分析,得出优先股制度理论依据。在第三部分中,对优先股制度优势进行重点分析,首先根据优先股能够推动上市公司分红,以及能够在并购与被并购时发挥优先股的优势,分析了优先股制度为企业带来的优势;其次分析了优先股制度为投资者与整体市场分别带来的优势;最后通过某银行作为优先股融资案例进行分析,得出优先股制度具有积极作用。在第四部分中,阐述了优先股制度在我国的建立与完善,首先讲述了我国已具备推行优先股制度的基本条件;其次讨论了优先股制度在我国尚存盲点;最后针对发现的盲点为完善我国优先股制度提出若干建议。本文通过以上分析得出,我国若建立优先股制度将促使企业在融资过程中更倾向于发行优先股,以优先股作为融资方式能够有效地防止企业在融资行为中发行股票的价值被高估,吸引投资者目光,提高企业融资能力,减少企业分红及再融资的压力,为企业融资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同时也将为投资者与整体金融市场带来利好。本文总体上利用优先股的价值优势说明优先股制度在我国建立的合理性及其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