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知识经济时代,高科技产业在知识经济时代日益扮演着重要角色,发展高科技产业已经成为我国的当务之急。从高科技企业的内在特征来看,它是一种风险性企业。从高科技产品的研发到成果转化,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且充满了风险。高科技本身的风险特质注定了它很难从一般的投资者那里获得投资,也很难从银行等一般金融机构那里获得贷款,这样,很多有发展前途的高科技企业都面临着融资困难的问题。而风险投资的产生弥补了这个缺口,肩负起了推动高科技产业化的使命,成为连接科技成果和市场的纽带。风险投资已经日益成为世界各国理论界和经济界关注的焦点。然而当前中国背景下,风险投资的发展存在一定的发展阻碍,风险投资家往往占有更多的股权,以实现风险企业增值为目标,从而导致风险投资家与风险企业家面对更多的信息不不对称,尤其在无形资产作价出资上难以达成一致,估价过高,风险投资家不愿意,估价太低,风险企业家不愿意,从而导致过多的风险投资家拥有大量的闲余资金而徘徊不前,创业者创业行动受到资金瓶颈限制。如何解决对风险企业家无形资产信息不对称产生的投资契约问题,关键的问题是设计出更加合理风险投资机制,合理分配出资比例,有效促进风险投资家与风险企业家的协议达成。本文基于可转换债权激励与约束的双重作用,建立了有条件免偿可转股债权投资模式,解决了我国具体国情下创业初期风险投资家和风险企业家对风险企业家无形资产评估定价难达成一致导致无法及时达成协议的问题,提供了一种在创业初期具体的可操作的投资模式。研究结果表明,有条件免偿可转股债权投资模式不仅有助于风险投资家和风险企业家达成协议,而且能保证项目取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