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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即首次公开发行,即那些具有可持续性成长的公司在投资银行、券商及其他中介机构的协助下,在股票市场首次公开向广大潜在投资者发售股份,为公司项目顺利运行筹集所需资金的行为。IPO为公司提供融资来源,其有助于公司的进一步增长,向股东提供了一个流动的市场并赐予投资者分享公司增长带来的回报机会。所以,首次公开发行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无论对于公司来说,还是对广大投资者而言。然而值得一提的是,我国的资本市场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并迅速发展壮大的过程,因为资本市场巨大的融资平台、大幅提升公司形象、股东一夜暴富等诱惑,导致IPO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通过盈余操纵舞弊等手段达到公司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目的,大量诈骗上市的公司在股票市场顺利首次发行募集资金后公司业绩立马一泄千丈,严重影响股民对证券市场的信任程度,进而也影响证券市场的发展。尤其是近几年,接连曝光了几家国内外著名的公司,并且大多数舞弊都是管理层所操纵,因此公司管理舞弊的揭露引起社会及学术界广泛关注。本文首先分析我国证券市场IPO动机下管理舞弊的现实情况,从管理舞弊动因的出现、IPO动机下的管理舞弊行为及管理舞弊识别信号方面进行文献回顾,紧接着从契约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及证券制度经济学来阐述引发IPO动机下的管理舞弊的原因,最后提出识别IPO动机下管理舞弊的指标体系。在这些文献回顾和理论的基础上,作者相应推出了IPO动机下管理舞弊假设,并通过实证分析对理论假设进行验证,最后得出结论。在实证分析过程中,作者选取1998-2010年间为实现IPO而实施管理舞弊而被上交所、深交所、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处罚的53家上市公司和53家相对应的非舞弊公司作为研究样本,从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及现金流量能力四个方面选取16个财务指标为解释变量,对所选样本进行描述性统计检验,并用Logistic模型研究IPO动机下管理舞弊的识别且构建模型。经研究发现,净利润增长率、资产负债率、存货周转率和现金负债比等变量显著性水平较高,对IPO动机下的管理舞弊影响较大。根据这一研究结果,本文接着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并对全文进行了反思,总结研究过程存在的不足,展望后续研究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