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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是为了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虚增资产和利润,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但由于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和灵活性,某些上市公司便利用资产减值来满足其盈余管理的需要,导致会计信息失真。过度的盈余管理行为会影响社会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误导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危及债权人的资金安全,因此,制定合理有效的资产减值准则来规范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势在必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该准则与原有会计准则相比发生了很多变化,对上市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与转回产生了重大影响,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但是,由于上市公司面临的具体情况复杂多样,针对不同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资产减值准则在遏制一种盈余管理手段的同时,可能会引发新的盈余管理手段的出现,仍会给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留下空间。本文以《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下简称“资产减值准则”)为研究对象,采用规范研究和案例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在总结有关资产减值与盈余管理国内外研究现状的基础上,以资产减值与盈余管理的相关理论为出发点,根据我国深沪两市所有A股上市公司2007-2009年年度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经营业绩和资产减值相关数据,按盈余管理的动机不同,对防亏动机上市公司。夸大亏损动机上市公司、扭亏动机上市公司和利润平滑动机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地分析和研究,以揭示资产减值准则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遏制作用及上市公司利用该准则进一步盈余管理的空间。研究结果发现:(1)上市公司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更加谨慎。2007年至2009年上市公司通过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来增加利润的情况大为减少,这初步肯定了资产减值准则中关于资产减值损失禁止转回的规定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遏制作用。但由于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流动资产减值准备适用于资产减值准则以外的其他会计准则,仍有一部分上市公司通过坏账准备或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和转回进行盈余管理,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由此可见,资产减值准则的适用范围并未涵盖所有的资产,仍存在一定的盈余管理空间。(2)具有防亏动机和扭亏动机的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的现象在资产减值准则实施后依然存在,但盈余管理的方式有所改变。具体表现为:具有防亏动机和扭亏动机的上市公司不再转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而是通过转回以前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或存货跌价准备以达到避免亏损或扭亏为盈的目的。(3)具有夸大亏损和利润平滑动机的上市公司在资产减值准则实施后仍然存在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的现象,但由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因此这两类上市公司通常通过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与转回进行盈余管理。(4)资产减值准则要求对“重大资产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的计量方法进行披露,但没有对“重大资产减值损失”中的“重大”程度做出定量的规定。在会计实务中,尽管很多上市公司都大量计提或转回了资产减值准备,却很少披露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方法,这为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留下了空间,不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5)资产减值准则要求对那些不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量的单项资产,以其归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为单位进行资产减值的确认和计量。然而,在会计实务中,大多数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中不存在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为基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可见上市公司对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准确把握存在一定的困难。最后,根据案例研究的分析结果,指出资产减值准则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进一步完善资产减值准则,遏制过度盈余管理的具体办法,以促进我国资产减值准则的发展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