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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是一个牵涉面广且风险度高的行业,其业务涉及千家万户,农村信用社经营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体系的安全,关系到人民生活的稳定,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果。但是,纵观农村信用社改革历程,外生性特征明显,主要是政府积极推动下进行的,而不是从市场需求的角度来进行改革方向的设计和推进。本文首先从农业产业化企业、农村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户等各类经济主体与农村各级政府机构对农村金融需求的多元化趋势进行了分类调查分析,发现目前农村经济主体对信贷资金需求的数额、用途、期限、频率、来源以及投资的领域等呈现新变化,新特点,对金融服务的内涵有更高、更新的要求。其次,对农村信用社改革历程进行回顾分析,针对新一轮改革进行了详细阐述,并莱芜市农村信用社作为案例,对改革的进程、改革的成效、改革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行评估研判。然后,在此基础上,结合农村金融需求现状,对当前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在信贷供给不足、服务功能弱化等问题及其原因进行了分析。最后,对农村信用社改革提出设想,一是进一步明确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目标要明确,即通过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的改革,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现代金融企业,成为治理完善、内控严密、财务良好、服务高效、资本充足、可持续发展的金融市场主体;二是要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深化改革;三是要坚持需求推动、灵活多样的模式,基于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的多元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应创造性的制度安排,建立不拘一格、形式多样、机制灵活、层次丰富健全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四是要法律先行,通过立法,明确各类农村金融机构的法律地位、性质及服务领域,尤其是赋予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自主性。同时,提出改革的具体政策建议。一是职能分离,实行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分开,将公共和准公共性质的农村金融服务需求剥离出去,提高农村信用社市场化发展的动力:二是依托农村信用社,进一步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并将非正规金融资金纳入管理,提高农村金融服务需求和供给的层次对应和服务效率;三是进一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明晰的产权关系,实现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最终目的;四是放开贷款利率上限的政策约束,推动农村信用社科学定价,实现收益与风险的良好匹配;我是建立创新体制、机制优势,在市场化改革中形成竞争优势;六是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层次,适应中国对外开放和国际化、市场化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