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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强调我们要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因而我们有必要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设。本文通过近日对沈阳市特别是沈北新区和铁西区的环境管理行政执法方面进行调研,以沈阳市环境保护与资源保护的管理与执法方面的问题为例,结合目前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找出其存在问题的原因,从而找到解决该问题的对策,对症下药,以更好的为环境管理与行政执法探索出一条创新发展之路。本文首先对核心概念的界定展开论述,明确了环境管理和环境行政执法的概念界限,加上作者对该核心概念的独特见解,使得对我国环境管理行政执法研究的理论性更强。接着从我国环境管理行政执法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目前所取得的现实成效两个方面论述我国环境管理行政执法的现状,有助于加深对我国环境管理行政执法的了解,利于寻找我国环境管理行政执法的问题并对问题进行有效分析。然后,分别从我国环境管理行政执法的立法、实施和监督等角度剖析我国环境管理行政执法所存在的问题。并且分别从我国环境管理行政执法机制、环境管理行政执法操作和监督等角度分析原因。经过有效的原因分析,放眼全球,文章分别阐述了美国和日本环境管理行政执法的特点并分析了两国的先进经验给我们带来了哪些启示。在文章的最后,笔者从我国环境保护立法,加强我国环境行政执法执行力度、完善我国环境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监督机制等方面提出解决我国环境管理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并总结了本文研究的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