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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思想、妇女与家庭、社会与医疗、国家四个方面探讨民国时期生育节制运动。民国时期生育节制运动的研究,虽然已发表了不少值得借鉴的成果,不过由于资料的限制,这些研究尚有诸多需要再行商榷之处。本文在挖掘、整理大量报刊杂志、书籍、广告、档案资料的基础上,对民国时期生育节制运动的思想基础、妇女和家庭对节育的态度、节育的医疗化、避孕药物的广告和销售,以及国民政府的生育政策进行了全面的考察和评估。在研究方法上,笔者主要采用思想史、社会性别史、政治史的不同视角,分析了妇女、家庭、社会、国家对生育节制的不同反应、态度、立场,以及国家和个人之间“生育权力”关系的重建。尤其笔者借鉴社会性别史的研究典范,反映作为生育主体的女性在生儿育女的过程中所经历的酸甜苦辣,及生育的医疗化、制度化对妇女身体和生育行为所造成的性别压力。本文力图揭示民国时期生育节制运动的思想基础、社会发展情形,及其对国家生育政策的影响,从而发现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以母性自决和家庭幸福为主要诉求的生育节制运动,经过三四十年代节育的医疗化、制度化的过程逐渐转变为改善人口素质、提高民族优生的医疗、政治手段。这必然导致近代医疗和国家权力对家庭生育空间的干涉和控制,妇女和家庭的生育行为完全服从于社会和国家的公共目的,国家和个人之间发生新的生命权力(bio—power)关系。结果,生育从“个人私事”转变为“国家公事”,妇女和家庭的“生育权”归属于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