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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关于农业“三补贴”政策在青州市落实情况的实证研究。本文希望以农业经济学、农业政策学的相关理论为理论依据,本着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把握相结合,通过具体分析2004-2006年粮食直补政策、良种补贴政策、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在青州市的落实情况,达到对农业“三补贴”政策在青州市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的了解。分析指出其中存在的不足与问题,从而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完善推行农业“三补贴”政策的措施,使农业“三补贴”政策更好的发挥作用。在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的指引下,2003年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的要求,加大了解决三农问题的力度,200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意见》(简称意见)更是促进了相关涉农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截至目前,国家农业政策已初步形成了城乡统筹为战略,多予、少取、放活为方针,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税费改革为动力,科技兴农为支撑,农村劳动力转移为根本出路,农业支持保护体系为有力保障,确保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的政策体系。在现阶段初步成型的农民增收政策体系中,“三补贴”政策(粮食生产者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补贴)无疑是增收体系中的重要内容。“三补贴”农业政策体现了农民增收、粮食安全、农村劳动力就业,是国家农业政策目标体系增收、增产、增效的重要体现,对此贯彻实施并展开研究的意义重大。通过2004-2006年农业“三补贴”政策在青州市的落实情况,可以得出如下结论:(1)粮食生产者直接补贴政策是我国农业政策的理性选择;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保证粮食安全;宜简不宜繁、宜粗不宜细是实施粮食直补的重要原则。(2)良种补贴政策有利于稳定主导农作物种植面积,扩大种植规模和推广新品种;有利于推广配套技术和技术培训;有利于粮食作物产量和质量的提高。(3)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有利于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和劳动力转移加快;有利于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有利于促进农机工业的发展;有利于推动农业补贴立法工作的发展。最后文章给出完善农业“三补贴”政策的对策建议,包括增强农业“三补贴”政策自身的协调性、提高农业“三补贴”政策的实施效果、降低农业“三补贴”政策的实施成本、农业“三补贴”政策与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相结合、落实“三补贴”政策不能忽视乡镇政权建设、增强农业“三补贴”政策与其它政策的兼容性和立法保障农业“三补贴”政策的权威性等七条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