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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的前言中载明“本协议各参加方,认识到处理它们在贸易和经济领域的关系时,应以提高生活水平、保护充分就业、保证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大幅稳定增长以及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和贸易为目的,同时应依照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考虑对世界资源的最佳利用,寻求既保护和维护环境”,这使得可持续发展与自由贸易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议题。贸易自由化,理论上是对国际社会各方均有利,其也被国际机构、学者专家们用来解决贫穷的良方。但是,在全球化经济运作的结果,反而不利于经济上属于弱者的一方(国家或自然人)。贸易要如何才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可持续发展依照布伦特兰提出的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Our Common Future)中的定义为“可持续发展是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它包括两个重要的概念:一是需要的概念,一是限制的概念。可持续发展的内涵仍未能完全确定,这使得所谓符合这一代的发展或符合下一代的发展,成为相对的概念。因此,对可持续发展的定义,也只能作动态的架构性定义,无法作静态的内涵定义。其次,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乃是国际社会面对长期以来发展与环境的冲突,所作的一次反应。在发展与环境的冲突之中,既要维持发展,也能兼顾环境生态的可持续发展,逐渐取得调和环境与发展的地位。可持续发展,也成为比较能获得各界认同的“发展”模式。可持续发展的面向,其中包括:1.经济成长与公平2.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3.人文社会的可持续4.基本结构制度面的可持续。本文试依《里约宣言》二十七条条文中,就其内容找出其追求内涵加以分类为:自由、公平、效益与效率、安全及秩序。其中,效率本是公平的第二面;而秩序则在保障安全。自由、公平与安全,该三者是法律所要增进的三种价值,而“公平使用原则”和“代内公平原则”首在注意社会利益平等均沾,是社会正义的要求。这个问题基本上是一个综合问题,攸关政治、经济、社会与法律制度的问题,当然必须符合整合原则。自由贸易可以促使“货畅其流”“物尽其用”,自然符合所谓公平使用原则、代内公平原则。但是何谓“公平”,是一个极为抽象又争议的议题。自由贸易的理论是透过效率追求最大的效益,使每个国家均能从自由贸易中获得相当的好处。自由贸易促进了相互有利的劳动分工,极大地增强所有国家的潜在生产力,并且使全球范围的生活水平可能得以提高。从重商主义、绝对优势理论、相对优势理论到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