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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根源是在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一部分家庭和未成年人不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且现有的教育制度、法律制度等不能有效保护这些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家庭功能的正常发挥。困境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不仅是关系到个人健康成长、家庭幸福和睦,也会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乃至影响整个国家未来的发展。本文对困境未成年人犯罪防控的立法、执法及司法层面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本文分以下五部分,内容如下:第一部分是绪论。该部分主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意义、研究方法并梳理了与本研究相关的国内外文献资料。第二部分是研究困境未成年人犯罪基本状况,对困境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形式和特征进行分析研究。第三部分是分析困境未成年人犯罪法律防控中存在的问题。在立法层面,由于困境未成年人是新生概念,无明确的法律地位,出现对困境未成年人的监护权及相关合法权益的保护不到位等问题;执法层面,有关困境未成年人工作的开展多采用各级民政部门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参与的工作机制,参与的主体多元化,无法定执行机构,导致追责较难;司法方面,目前司法机关的防控措施多为事后防控,且存在防控困境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工作队伍专业化不高,面对特殊类型犯罪主体缺少教育审判新思路,无法将事前防控与事后防控有效结合。第四部分借鉴域外对特殊未成年人确立法定救助保护机构、国家干预未成年人监护权等相关经验,为我国困境未成年人犯罪防控工作提供参考。第五部分是法律防控具体措施。该部分针对本文研究的困境未成年人犯罪基本状况以及当下在法律防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性措施,希望为防控困境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建言献策,保护这一特殊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