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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东北地区耕地土壤肥力高、供肥能力强,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对全国粮食安全战略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长期的粗放经营与过度利用造成了该区域水土流失和耕地质量下降甚至环境破坏等问题。因此,有必要对该区域耕地质量进行调查与评价,查明耕地利用中的主要问题,为该区域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耕地资源合理利用及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因此,根据农业部统一要求,本研究在收集东北各地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东四盟市以及黑龙江省农垦总局)耕地地力评价调查数据的基础上,构建了包括气候条件、立地条件、剖面性状、土壤养分、土壤理化性状和土壤管理6大类13项指标的东北地区耕地质量评价体系,应用特尔斐法和层次分析法相结合的方法对该区域耕地质量进行等级划分。同时,在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的基础上,将各耕地质量等级按高产田(一至三等地)、中产田(四至七等地)和低产田(八至十等地)进行归类,分析各类型主要限制因素,总结出提升其地力的主要措施。主要研究结果如下:(1)构建了东北地区耕地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气候条件、立地条件、剖面性状、土壤养分、土壤理化性状和土壤管理6大类,共13项指标,应用特尔斐法和层次分析法相结合的方法确定权重,对耕地质量等级进行了划分。(2)参照农业部标准,将东北地区耕地质量分为十个等级。主要以五等地和四等地为主,分别占该区域耕地总面积的19.04%和17.94%;其次是六等地和三等地,占耕地总面积的14.28%和13.48%;第三是七等地和二等地,占耕地总面积的9.06%和8.38%;第四是八等地和一等地,占耕地总面积的6.57%和5.84%;九、十等地分布最少,分别为 2.99%和2.41%。(3)按高、中、低产田对耕地质量等级进行归类分析,其中高产田(一至三等地)占总耕地面积的27.70%,中产田(四至七等地)占60.32%,低产田(八至十等地)占11.98%。应用统计分析方法,明确了各类耕地质量提升的主要限制因素,即高产田(虽然质量最好,但仍需要不断培育)主要限制因素为有机质含量、耕层厚度和排涝能力;中产田提升的主要限制因素为灌溉、排涝能力、土壤质地和剖面构型;低产田提升的主要限制因素为有效磷、灌溉能力和剖面构型。(4)针对高、中、低产田存在的主要限制因素提出了相应的提升措施。高产田侧重继续实行耕地保育、有机质提升工程以及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程;中产田侧重增加农田水利工程投入力度、深耕深翻结合土壤改良和增施有机肥等措施;低产田侧重深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加大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以及经常翻耕或客土并结合增施有机肥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