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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巧啦啦操中的金字塔是将单独的托举结合在一起的大托举的总称,整个动作的完成过程由上架、过渡连接、成金字塔以及下架四个部分构成,是在三维空间中伴随着时间的延续所完成的具有动静感的演绎过程。金字塔类动作是技巧啦啦操成套动作中必须展现的四类难度动作之一,金字塔的创新编排是金字塔类动作发展的生命线,而从视觉美学的角度进行编排则是金字塔类动作创新的源泉和启示。 本研究以2008~2011年国内和国外技巧啦啦队锦标赛中金字塔类动作较突出队伍的比赛录像为分析对象。以普通观众和2011年第六届中国学生健康活力大赛技巧啦啦队自编套路的教练员为问卷调查对象。以观众、技巧啦啦操及相关项目的教练员、专家为不同层次的访问对象。本论文运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问卷调查法、录像分析法、案例分析法、数理统计法等综合研究方法从平面、空间、时间等角度对金字塔类动作的构成要素、视觉效果及创新编排等方面进行研究,旨在寻找提高金字塔类动作视觉效果创编的有效途径,为教练员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完善与丰富我国技巧啦啦操难度动作的编排技法,从而使中国技巧啦啦操中金字塔类动作的编排水平得到提高。本研究的主要结论如下: ⑴在金字塔类动作作为一类难度动作进行评分时,其难度级别的评价标准只在于成金字塔造型时金字塔所构成的层数和高度以及尖子队员上架动作的个别要求。对其艺术评分和完成评分并未做出具体的动作规定。 ⑵金字塔类动作视觉美的构成要素包括空间要素和时间要素两种,其中点、线、面、体是空间构形中的基本元素。“点”是指单个难度动作、单组难度动作等,“线”是指动作运动的轨迹;“面”是指单个动作或单组动作的完成以及动作运动的轨迹所形成的交织;“体”是指动作展现的立体形态在三维空间中的运用;“时间”是指金字塔类动作的完成时间和动作的节奏设计。 ⑶编排者的责任与义务是在金字塔类动作中体现出动作的新奇性、动作的多样性、动作的惊险性以及造型的艺术性给观赏者带来新、奇、美的视觉感官。 ⑷在进行金字塔类动作编排时,应灵活运用“点”这一要素多样性的表现形式和动态过程中“点”与“点”之间的衔接速度;考虑“线”的表现形式与空间转换的多样结合,以及直线与曲线的有机配合;考虑“面”这一要素时,应把注意力更多的放在所展示的动作的形式上面;“体”这一要素的编排应更多的注重动作的空间感与动静感的合理运用。 ⑸在金字塔类动作编排时,可将托举、抛接、翻腾三类动作融入到金字塔的各个环节之中,并根据视觉效果的需求和队员的能力在原有动作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和提升;创编时也可借鉴与金字塔所属同一艺术范畴的各种事物,以及游乐设施、生活趣事等等;编排者还可以把众多素材融合升级从而进行动作和造型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