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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社会利益的分配是公共政策的核心,作为政治系统的输出,对社会利益关系的处理是所有公共政策的最终表现。公共政策合法性是一国政治体系存在、持续、稳定和发展的前提与基础。一国的公共政策面临着合法性危机往往就会影响到人们对政府权威的认同与支持,影响到政治合法性,甚至威胁到政权的稳定。当下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文化体制的转型尚未完善;公民政策参与中诸多问题的显现;传统文化对政策目标群体的影响等这些因素,我国公共政策合法性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危机。由此,亟需理论上的科学指导和实践中的有益探索。 本文以“公共政策合法性”作为研究对象,以协商民主理论为研究视角、联系中国当前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足,综合运用各种研究方法,试图通过探讨协商民主范式与公共政策合法性的结构性耦合,重塑公共政策合法性,增进并公正地分配社会资源以促进多元主体的利益共享。 本文分为五个主要部分: 第一部分对公共政策合法性与协商民主的基本理论进行了介绍。一方面介绍了合法性和公共政策合法性的相关概念,另一方面对协商民主基本理论的形成与发展做了主要梳理,并介绍了协商民主的相关概念,为文章接下来的内容做理论铺垫。 第二部分对公共政策合法性要素进行分析,首先论述了公共政策合法性的传统要素,对协商民主理论的基本特征行了总结和概括,发现协商民主与公共政策合法性的结构转变,最后着重分析公共政策合法性的结构要素。 第三部分对我国公共政策合法性危机的概述,一方面分析了公共政策合法性危机的表现:权威遭受质疑的决策主体面临合法性危机、不被认同和接受的政策内容危机和程序缺失的公共政策过程危机。另一方面从我国社会转型、公民参与、传统文化等三个方面分析了中国公共政策合法性危机产生的原因。 第四部分案例分析,分别对厦门PX项目事件和宁波PX项目事件进行回顾,从公民参与、政策程序和政府应对方式三个方面进行比较分析,从而归结出我国公共政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如何化解我国公共政策合法性危机形成了基本思考。 第五部分合法性重塑,主要论述协商民主视域下公共政策合法性危机的现实化解。该部分是在第四部分的基础上提出重塑我国公共政策合法性的建议,以期使我国的公共政策合法性从根本上得到提升。从重塑决策主体合法性权威、丰富协商民主形式、完善公民政策参与和规范政策协商程序四个方面对公共政策合法性危机的消解进行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