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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理解决城市发展和建设需要用地的过程中,充分考虑政策架构的合理性,切实保障农民权益,是有效拉动内需,保证中国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一环。
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劳动对象和经营基础,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是农民权益保障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土地同时也是城市发展的重要资源,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大量农村集体土地经由征用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由于现行的土地征用制度基本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其赖以存在的制度环境和服务目标已经转变,不适应性和滞后性日益彰显,引发了大量的农民上访、对抗事件。鉴于土地征用制度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都将是一个涉及面甚广的公共问题,本文以现行征地制度的具体规定作为分析的基础,重点介绍了征地补偿制度,结合笔者多年来从事征地管理工作中的实际感受,对土地征用中产生诸多问题一一进行了介绍,同时对土地征用制度进行了经济分析,着重在制度层面对现行土地征用体制存在的缺陷和不足进行分析和归纳,并利用产权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对问题深层次的经济动因进行剖析。在此基础上,对征地制度的改革方向进行了分析,重点是征地的公共利益目的,目的是保证在以土地开发为先导的经济发展中,实现对农民土地权益的保障和制度本身的帕累托改进。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认为对现行征地制度改革首先是要明确和严格地界定征地的公共利益范围,其次是对征地补偿制度进行深入改革,在土地补偿费用与土地的市场价值之间建立联系,同时,本文还认为应该积极引导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和流转,为非公共利益建设项目使用集体土地作出制度安排和建立有形交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