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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障困难群众能够平等得到法律保护,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项司法制度,体现了当代社会的法制文明,是国家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再理想的制度设计没有实际效果只能沦为摆设,因此能否优质、便民、高效地完成法律援助工作,切实为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才是法律援助制度建立和发展的核心价值所在。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发展的时间还不长,许多方面还不成熟,经过二十年的探索与改进,初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援助制度,为解决困难群众的法律问题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应当看到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存在很多管理盲区,如传统援助模式不能有效的利用人力资源、援助回报率低且欠缺公平性、援助质量监控不到位等;同时援助工作开展也面临很多困难,如经费保障不足且地区间不均衡、援助人才匮乏、援助人积极性不易调动等现实问题,都是我国在质量管理方面需要改进的。法律援助制度起源于西方国家,向援助制度更为成熟、经验更为丰富的国家学习,能够使我们有更加清晰的对比,更加深刻的认识到自身的不足,取人之长,从中找到解决我国法律援助质量问题的方法,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法律援助质量管理体系。本文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法律援助的相关概念、课题研究背景及价值等内容。第二部分在总结了我国现阶段法律援助工作开展的现实状况的基础上,指出了我国法律援助质量管理所面临的难点和问题。第三部分为本文重点,首先分别分析了英国、美国两个国家在法律援助管理方面所采用的援助模式和质量监控措施。结合我国国情,笔者认为对于我国援助人力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应当考虑建立援助人名册制度,细化区分不同法律专业领域、不同执业经验的援助人,根据援助案件的类型、复杂程度对应相应的援助人员。同时建立区分案件办理补贴制度,改变传统的“一刀切”的补贴发放方式,“高付出,高回报”。另外,对于援助案件的质量难以监控的困局,设计了不同援助阶段可采取的相应的监控办法。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除继续沿用传统的“听审”方式外,可综合使用法律援助监督卡、援助监督员制度、同行监督、定期报告制度、重大案件“会诊”处理等方式,监控案件办理质量。在案件办理结束后,通过卷宗检查、综合评估等方式对援助质量做出测评,奖优罚劣,督促案件办理质量的持续保持与提高。另外,援助质量的质量管理离不开资金、人员,以及其他各方面社会资源的保障和支持,在本文的最后一部分,对上述方面进行了论述。总之,需要充分调动各项资源,支持和保障我国法律援助的质量管理的健全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