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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它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它不仅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健康,也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近年来,各级政府领导都受到绩效考核的压力,为了追求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而GDP的高速增长是以牺牲自然资源为代价的。这种高能源消耗、高污染和低效的经济增长模式,结果无疑是自然资源的过度开采,严重威胁着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因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这无疑是一种新的保护环境形式,可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科学经济发展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本文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了分析。从理论上阐述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内涵、目标和特点,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在实践中,本文选取了黄冈市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案例,分析了审计对象的总体运行模式、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和审计评价结果,指出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有以下问题:审计指标体系尚未建立和完善,审计的内容和范围不明确,难以实现自然资源资产的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资产的权利和责任不明确。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相应的规范性建议,具体涉及审计对象的确定、审计的范围和关键内容的确定、审计指标体系的完善以及自然资源资产权利与责任关系的明确,以期能为黄冈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