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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消费税是世界各国调控烟草行业发展的一种重要手段,作为一种税收调控手段,能够对烟草行业发展中所存在问题的解决起到直接、显著的调控作用。纵览世界各国,禁烟、控烟已成为普遍趋势。我国也不遗余力地推动着烟草消费税法律制度的完善和优化。但由于历史、体制、社会等其他多方面诸多因素,我国的烟草消费税仍存在控制烟草消费功能较弱、税权划分阻碍烟草产业健康发展等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鉴于此,本文采用历史、比较、规范等分析方法,通过对我国烟草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考察以及世界各国普遍发展趋势的借鉴,寻求完善我国烟草消费税法律制度的具体路径。除引言外,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是对我国烟草消费税的制度考察与问题分析。首先,在对我国烟草消费税的地位及具体运行的论述中,发现了其控烟功能弱化、税率划分不科学、税制结构不完善等问题,并对这些问题的的产生进行了分析,最后表明在烟草消费税法律制度完善过程中应优先解决这些问题。第二部分首先是对烟草消费税概念及其功能定位演变的介绍,得出烟草消费税发展的普遍趋势;然后从税收的一般原则以及具体的烟草消费的负外部性理论、税收使用的衡平理念、烟草消费中存在税负转嫁等理论、表明了完善烟草消费税的可能性和必要性。第三部分从征管权限与税收归属、计征标准、计税方式、征收程序以及综合税率五个方面对世界各国烟草消费税法律制度进行了比较,并对可能有益于我国的启示与经验进行了总结。第四部分,论文依据世界各国烟草消费税法律制度中的普遍趋势和先进经验,并针对我国烟草消费税制运行中的具体问题提出了五点完善建议:一是转变税权划分方式,破除烟草行业发展的地方保护困境;二是计税方式上由价内税改为价外税,增加税收透明度,使消费者对烟草制品价格构成中的税金比重有正确的认识;三是将征税环节转变至批发销售环节,使其更贴合消费税的本质;四是增加从价计征的比重,促进烟草企业的良性竞争与有序发展;五是逐步提高烟草消费税的税负水平,抑制烟草制品的过量消费;六是建立烟草消费税专款专用制度,降低非吸烟者遭受烟草污染和困扰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