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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放、管、服”改革的推动下,公安机关积极寻求自我革新路径,改革“大治安”工作理念,清除落后的监管行为,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公安机关作为行政机关,业内学者对其监管职能的研究,多集中在治安执法层面,较少提及市场监管方式对市场的影响,未能合理处理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客观上造成阻碍经济发展的不可逆结果,使得公安机关的监管职能饱受争议。计划经济体制下产生的管理职能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安机关一方面没有准确认清其作为行政机关在市场中的定位,一方面没有合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路径选择,致使公安机关改革方式一直囿于控制层面,未及病症根部,仅做隔靴搔痒。本文以市场决定论为背景,以市场民主论为佐证,将公安机关承担监管职能的市场领域分门别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促进市场经济和维护公共安全之间做以权衡,在辩证关系中寻求公安机关改革的着力点,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进而维系市场经济环境的健康稳定。本文除去引言、结论外,共分四大部分:第一部分分析当前公安机关监管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以市场决定论、市场民主论为理论基础,明确市场监管主体的价值目标。简要分析当前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的依据和范围。第二部分分析当前公安机关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从市场监管存在的法律困境,权力滥用和干预过多三个方面分析公安机关监管中存在问题。分析公安机关监管功能、监管本质和监管主体的定位偏差是造成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问题的原因。第三部分分析公安机关监管职能改革的必要性。从自由平等、自由竞争和市场主体利益三部分论述公安机关监管职能影响市场经济价值的实现,进一步阐述公安机关现有监管职能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明晰公安机关监管职能以维护公共安全为定位。第四部分提出公安机关监管职能的改革方向。简要论述市场决定背景下市场监管模式,提出追求市场公平、减少过度干预、规范监管依据的改革理念,从市场准入、行为监管、行业发展三方面提出具体改革措施。本文从公安机关监管职能对市场经济的影响入手,分析行业发展缓慢的原因,以市场决定论作为理论支撑,对公安机关作为行政主体的监管职能改革分析,进而从市场准入、市场监管和行业协会自律角度建议改革公安机关的监管职能,“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1)推动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