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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仙湖位于云南省玉溪市,是我国蓄水量最大的淡水型湖泊,也是全国生态良好的湖泊之一。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旅游的发展和旅游度假区的成立,抚仙湖由传统的农业型湖泊逐渐向旅游型湖泊转变,并在此过程中产生了一些社会问题。本研究以社会排斥为研究视角,以3种乡村社区为基本研究对象,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以乡村社区家庭为单位,共获取348份样本数据;采用定量统计分析和社会网络分析方法,围绕“描述现象——设计方案——排斥测度——排斥对比——排斥机理”的基本思路,对旅游开发背景下抚仙湖滨水乡村的社会排斥的特征和运作机理进行研究。本研究得出了4个主要结论:(1)构建抚仙湖滨水乡村社区社会排斥的评价体系。该评价体系共由6个维度23个测量指标构成,共同涉及居民物质、权利、情感三个方面。(2)总结抚仙湖滨水乡村社区社会排斥的基本特征。强旅游影响型社区的社会排斥主要表现在居民社区自治参与程度低、居民社区融合程度低2个维度上;弱旅游影响型社区的社会排斥主要表现在居民生产剥夺较明显、居民公共决策参与低、居民社区自治参与低3个维度上;无旅游影响型社区的社会排斥主要表现在居民生产发展受限大、居民基本支付能力弱、居民基本居住条件差、居民公共决策参与低4个维度上。(3)分析抚仙湖三种滨水乡村社区社会排斥在程度、属性、路径的差异。社会排斥程度上,无旅游影响型社区>弱旅游影响型社区>强旅游型社区;社会排斥的属性方面,强旅游影响型社区兼具权利排斥和情感排斥;弱旅游影响型社区以权利排斥为主,物质排斥为辅;无旅游影响型社区以物质排斥为主,权利排斥为辅。社会排斥路径方面,强旅游影响型社区主要遵循“旅游参与不足单一影响”的排斥路径;弱旅游影响型社区主要遵循“旅游剥夺和生态建设共同影响的”排斥路径;无旅游影响型社区主要遵循“生态建设单一影响”的排斥路径。(4)剖析抚仙湖滨水乡村社区社会排斥的内在机理。居民旅游开发受益感知和生态建设影响感知共同影响社会排斥的形成。居民旅游开发受益感知对居民生态建设负面影响的感知具有显著调节作用,而这一调节程度的不同导致了三种社区社会排斥的差异。抚仙湖滨水乡村社区社会排斥的基本逻辑,在于社会排斥机制中不同动机的主体以各自不同行为追求不同利益,形成利益博弈,期间,社区居民政治决策参与不足、利益分配参与不足和社会交往参与不足,是导致其受到社会排斥的直接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