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泰国自1932年资产阶级革命以来,建立了现代的民主体制,开启了泰国的民主自由进程。在近80年的民主化过程中,泰国完成了一系列的宪政改革,在政治体制内去封建化,逐步建立起了完善的议会、政党、地方自治体制。泰国目前政坛缺乏持续性和稳定性,政党之间时有冲突,并且以民主、自治为基础的地方制度也成为了维持宪政和国家民主制度的极其脆弱的一环。地方制度的核心是地方自治,地方自治的指导思想是人民主权,天赋人权。泰国统治阶级认识到了处理好中央和地方关系的重要性,把地方制度建设放在了国家政治体制建设的重要位置。而随着民主观念的深入人心,泰国民众的民主意识不断增强,对国家事务的参与热情度不断提高,地方自治制度也有了群众基础和持续生存的土壤。泰国作为一个拥有众多民族的农业大国,民族关系和城乡问题形势复杂,研究泰国的地方制度将对我国建设民族自治地方以及完善民族自治政权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本文分为四章。第一章是泰国的地方制度概述。主要围绕地方制度的概念、泰国地方制度的组成及其主要内容作了介绍。泰国的地方制度主要包括地方议会、地方政党、中央和地方权力划分等几个部分的内容。第二章是泰国的行政区划。泰国的行政区划主要从府、郡及次郡、区、村四级地方行政级别进行详细的介绍,同时本部分对泰国的城市进行了分类介绍,分别包括都市级城市、城镇级城市、自治镇城市等。第三章是泰国的地方政权体制。地方政权体制主要从地方行政机构、地方议会制度和地方政党制度三个角度来进行详细的论述。其中地方行政机构主要包括地方行政机构的组成,分为府级行政体制、地方行政体制,同时介绍了泰国地方政府的职能以及泰国地方政府财政情况。地方议会制度的组成按照不同级别分为府级议会制度和城市议会制度;文章还对泰国地方议会制度和地方政党的特点做了概括。第四章是泰国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划分。在上世纪90年代,随着泰国民主化进程的加快,中央对地方的分权有了长足的发展。1992年的泰国大选,权力下放成为重要议题。迫于亲民主党派的压力,泰国中央政府于之后陆续通过了区行政组织法等一系列法案作为泰国大多数地区自治的依据。泰国中央对地方的分权目前正在积极的探索过程中,尽管有曲折和问题,但是分权的前景是光明的。在结语部分,对本文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