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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宪政理论为视野,着眼于战时状态下军事权力运行的法律规制这一重要问题,通过分析战时状态下军事权力的运行特点,得出宪政层面战时军事法的基本矛盾是军事权力的扩张与人民基本权利保护之间的矛盾,以此推论出战时军事法的四个基本问题主要包括“战时状态”的形成、战时军队动用、战时军事权对社会的管制问题以及人民基本权利的限制与保障的法律问题。本文通过分析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战时军事法的理论和实践,总结出战时军事法的发展特点和脉络。最后,提出了构建我国战时军事法的几项立法建议。文章共分为五章。第一章提出了研究战时军事法的重要意义,界定了战时军事法的概念是战时状态下,由国家制定和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调整军事社会关系和调控军事权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并且界定了本文的研究范围和研究方法。第二章介绍了国外战时军事法的发展与演变,总结出了英国、美国、法国和德国战时军事法的产生、发展和成熟阶段的特点。第三章探讨了我国战时军事法律制度的相关理论问题,包括战时军事法的历史演进、特征和价值及其外延问题。第四章在宪政层面分析了战时军事法的立法现状,通过分析得出现有的战时军事法律体系不健够全,法律规范中也存在着意涵不明确、定位不准确,权力义务规定不完善等缺陷。第五章中,笔者提出了战时军事法的立法原则、立法模式并且初步构建了几项战时军事法最基本的法律制度。首先,“战时状态”形成的法律制度中包含战时状态的决定和宣布、期限以及战时状态的终止,“战时状态”形成的法律制度的意义在于其决定了战时军事权力运用的起始和终止。其次,军队动用法律制度规定了战时军队动用的原则与程序。军队拥有的功能和职责是军队动用的逻辑前提,是军队合法动用的基础和依据。军队动用的原因分为战争、内乱与武力协助治安和非武力性动用,本文认为任何原因的军队动用原则都可以归纳为必要性原则和明确性原则,对于上述原则的例外情况也做了分析和列举。再次,阐述了战时军事管制中军事权力行使的一般性问题。最后,提出了限制公民权利的限度和建立战时司法救济与国家赔偿制度来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