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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越来越多的零售商为了节约成本,委托制造商为其生产自有品牌产品。零售商没有足够的场地以及生产设备,如果为了生产产品而购买这些设备,将会大大增加成本。并且聘请员工、进行员工培训也需要投入很多的人力、物力。零售商虽然拥有产品的生产技术,但是对生产领域并不熟悉。即使零售商能够进行生产,产品的质量也不一定能够得到保证。相比之下,委托制造商生产所需要的成本则会低很多。零售商只要制定了相应的规章条款,做好监督工作,就能既保证产品的质量,也能节约成本,为产品的销售带来更大的利润空间。
事实上,中国的制造商凭借低廉的劳动力成本和广阔的土地资源已经在大批量生产上具有了相当强的竞争力。中国的制造商不仅为国内零售商代理生产,同时也代理国外企业。制造商的发展也为中国带来了“世界工厂”的美誉。在委托代理的过程中,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会产生许多问题。其中机会主义行为是影响零售商自有品牌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是委托制造商不合作的一个表现。委托制造商的合作与否直接影响了产品的质量及零售商产品的发展。为了避免制造商实施机会主义行为,零售商需要对其监督。不同的委托制造商对零售商的监督方法有不同的评价,不同的评价决定制造商面对零售商的监督时采取怎样的行为。当然,监督的方法有很多,不同的委托制造商适合于不同的监督方法。零售商需要了解制造商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制造商的特点制定监督方案是提高监督效果的有效途径。
本文从委托制造商是否拥有自主品牌与对零售商监督机制的态度出发,研究两者之间的关系。并使用实证研究方法,通过严谨的定性研究和定量分析,得到具体的研究结果。论文的主要内容如下:
首先,回顾和评述了国内外关于委托代理中零售商与制造商的关系、零售商监督行为和制造商行为,为本研究的研究内容和方法提供借鉴。其次,构建了委托代理中零售商监督行为与是否拥有自主品牌的制造商行为的关系模型。对广东省多家委托制造商进行问卷调查,本文运用SPSS和LISREL等软件进行了数据处理,并得出具体结果。最后,根据得到的结果进行分析,并对零售商监督提出建议。
通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零售商的有效监督行为包括规范化监督、质量抽查监督、第三方监督和专人跟踪监督。是否拥有自主品牌的委托制造商的合作行为在程度上存在差异。
第二、两类制造商对规范化监督的态度不存在显著差异,对质量抽查监督、第三方监督和专人跟踪监督的态度存在显著差异。
第三、委托制造商的态度存在差异的三种监督方法中,质量抽查监督和第三方监督对没有自主品牌制造商的合作行为有显著影响;质量抽查监督和专人跟踪监督对拥有自主品牌制造商的合作行为有显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