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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公司的控制权主要掌握在两种人的手中,它或者掌握在管理层手中,我们称其为“内部人控制”;它或者掌握在大股东手中,我们称其为“大股东控制”。本文专事研究大股东控制中的一种典型形态:在公司集团中的母公司作为大股东掌握子公司控制权所产生的法律问题。至于内部人控制问题,以及大股东控制的其他形态则不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本文立足于公司集团化日益发展的现实,通过对母公司控制现象的经济分析,剖析了支撑着广泛存在的大股东控制现象背后的内在合理性因素;而通过对母公司控制权的法律分析,结合我国当前暴露的“大股东”控制的负面效应,解读了母公司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面临的法律困境,分析了存在于母子公司间的权力冲突和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失衡现象背后的经济元素和法律原因。 本文的核心观点是:公司法不能无视企业集团化过程所带来的法律理论上的冲击和权利救济上的失衡,关注母公司控制权,正视控制子公司的“这只看得见的手”;一方面要承认公司集团中母公司统一管理的内生需求,建议借鉴德国合同型康采恩集团的立法模式,在我国公司法中引入母公司控制权的合法化机制;另一方面,针对仍然通过传统公司法中的控股权路径达成间接控制的母公司,要建立一套规则,制约该控制权滥用的冲动,要寻求公司集团内外部多元主体的利益平衡点,探索达致利益平衡、防止利益失衡的机制。 论文主要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立足于我国公司集团发展的实践,通过对母公司控制权的经济分析与法律分析,着重解读了母公司控制权与传统公司法设计的“单一公司”权力结构的冲突,研究母公司控制权的行使路径、探索母子公司间的权力和责任的边界,解析母子公司间的法人治理结构问题。 第二部分,围绕母公司控制权的行使,针对母子公司间的控制与从属关系, 探索控制权的制衡手段,构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小股东与债权人)的利益平衡规则。 全文共七章: 第一章导论,提出论文所要研究的中心问题,现实背景、涉及的法律问题。 第一节 解析了公司集团化给传统公司法带来的冲击,描述了母子公司间存在的权力边界的模糊和冲突,以及母公司控制造成公司法上的利益保护规则失衡的现状。指出由于公司法没有对公司集团现象作出回应,存在着母公司控制权的性质不清、路径不明的问题,使母公司陷入两难困境。 第二节 分析了母公司控制的普遍存在与现行“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命题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母公司控制权的行使与公司集团成员间的利益平衡规则 2的背离现象,指出大股东控制也存在经济上的合理因素;同时指出我国的公司治理不应照搬美国股权分散下的治理规则,应立足于股权集中的现实,关注对大小股东利益平衡规则的研究。第三节 指出母公司控制给公司法带来新的课题,要建购反映真实经济规则基础之上的法律,针对公司集团的普遍存在,一要引入母公司控制权的合法化机制,二要构建母公司控制权的制约机制,注重把握公司集团内外部的利益平衡规则。第二章,以解读母公司控制权的内涵和性质为核心,梳理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学科对母公司控制权问题的关注角度和所持态度;就“控制权”、控股权、母公司、子公司、控制公司、从属公司等相关概念进行详细的解析。 第三章,围绕我国公司集团中母公司控制权行使的现实考察,剖析了母公司对子公司控制权行使路径的现状、存在的问题,着重解读了母公司控制权与传统公司法设计的“单一公司”权力结构的冲突,围绕母公司控制权的行使路径,探寻母公司控制权的权力来源;分析母子公司间权力的博弈和边界,探索了母子公司间的法人治理结构问题。第四章,提出基于母公司控制权的行使,需要确立母公司对从属公司利害关系方的诚信义务。第一节,阐释了母公司负担诚信义务的法理基础和立法演进;第二节 分析了母公司诚信义务的内容,探索母公司承担该项义务的具体判断标准。第五章,探索母公司控制权的制衡与小股东保护的利益平衡规则。第一节,分析了母公司控制权的行使造成股东之间不均衡的地位。第二节分别针对子公司属于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时,研究母公司控制权的不同的制约措施;第三节,提出从事前预防、事中制约、事后救济三个方面为小股东提供一套完整的救济体系。第六章,探索母公司控制权的制衡与债权人保护的利益平衡规则。第一节分析了母公司控制权的行使造成的强势股东和弱势债权人的现象,指出现行公司法规则对债权人保护制度的空泛;第二节,比较研究了各国在对从属公司债权人保护方面的立法和司法实践的经验。第三节,对我国公司法完善对债权人保护的规则提出建议。 第七章,通过对各国在母公司控制权的立法模式的比较研究,梳理各国对母公司控制权立法的经验和教训,对完善我国在母公司控制权问题的立法提出建议。提出借鉴德国的立法和司法针对母公司控制权法律规范的合理成分,在我国公司法中既要引入母公司控制权的合法化机制,也要建立起与控制权相对应的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