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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buyouts(以下简称MBO),即管理层收购起源于西方20世纪七八十年代,最早是由英国麦克·莱特提出来的,是指目标公司管理层通过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达到改变目标公司的所有权、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从而达到重组目标公司、对目标公司实行所有权控制或实质性控制(在上市公司中附带着公司下市转为私人公司),它注重通过目标公司的价值提升来获得预期收益。因此可以说管理层收购是企业并购的一种,而且属于杠杆收购。过去30年,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并且在2008年全世界金融危机爆发后仍然实现国内GDP从2008年30.07万亿元增长到2012年51.9万亿元,甚至被誉为全球经济复苏的发动机。许多学者研究认为,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与国内的一系列改革是分不开的,而在这些改革中MBO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也就是说我国的MBO就是在这场改革中兴起的。20世纪90年代初的地方乡镇企业合作制改革是我国MBO的起源,那时小型国有企业和地方乡镇企业开始出现自发出售企业的现象。到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一些企业开始采取将股权适当向管理层集中的政策,以打破当前的平局持股格局,实现管理层控股的局面。21世纪之后,MBO开始在国有大中型企业展开,并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出现。2002年实施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推动A股上市公司的MBO,引发国内MBO的热潮,使MBO成为一种先进的产权改革方式,承载着国有企业改制、国进民退和管理层激励的制度使命。但是由于改革不配套、法制不健全、市场体系不完善和监管等问题的存在,导致了MBO在实际操作过程、信息披露等方面的问题愈演愈烈,甚至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因此MBO在我国往往呈现出“财富转移”说的观点,关于MBO的争论声也愈演愈烈。而与我国MBO相比,起源于西方的管理层收购则大多表现出“财富增加”的结果,对许多企业来说选择MBO是一种不错的战略方案。因此我国有不少学者探讨中西方MBO的差异根源,甚至有学者提出我国企业若是能够具有西方相同的上市环境就会表现出相同的并购效果,即能够通过MBO提升企业的经营绩效。本文的研究正是基于这种情况下展开的。本文首先总结、分析了国内外关于管理层收购的成果,包括MBO收购特点,收购过程中的收购方式的选择、融资问题、定价问题、信息披露与监管问题等,以及收购后的经济后果。研究发现管理层收购一般发生在现金流量比较稳定、具有巨大的管理效率提升空间、以及在管理者对企业业务比较熟悉、任期较长、贡献较大的传统行业的成熟企业中;在收购过程中国内外存在着不同的收购方式,在西方一般伴随着上市公司的下市和后来的再上市,在国内收购公司并没有下市,强调的是管理层购买公司股票的行为,而且收购主体也扩大到公司的中层管理者甚至是公司的员工;同时在融资方面,由于我国要求公司不得直接用自身的股票进行融资等种种限制,我国的融资渠道比较狭窄,加之在收购定价的安排上我国往往是以企业净资产为标准,这就难免会导致管理层为了自身利益而采取损害公司整体利益的行为发生,因此在交易定价的确定上往往是过低的,并不像国外采取的公开招标定价那样相对比较合理;另外,我国社会性质和经济类型比较特殊,市场经济和市场行为的制度规范还不是很完善,导致在MBO过程中的信息披露问题和监管问题存在种种漏洞。由于管理层收购在中国发展的特殊性,文章提出了中国境内的企业在国外的监管环境下是不是能够达到国外企业进行MBO的效果的疑问,为此选择了属于互联网高科技行业并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新浪公司为研究对象,对从新浪在纳斯达克的报告和国泰安数据库中提取的数据采用事件分析法和主成分分析法,研究分析了新浪公司管理层收购事件的市场表现和收购后的经济后果,结果发现: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新浪公司其MBO也没有达到提升企业业绩的长期效果。这说明,即使面临相同的市场监管环境,中西方企业在MBO上的效果也是有差异的。中国企业的MBO照样没能取得提升公司业绩与长期激励的效果。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我们认为,在政策层面上,如果不从收购主体的资格审查、收购目标的选择、融资行为的规范、定价机制的建立、管理层行为的约束和市场监管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这一过程所有方面的同时约束,而仅单单从某一方面进行改善,并不能达到最优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