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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化经济的不断深入,中国旅游景区的产业经济特征越来越明显,景区发展的效率目标与福利目标的矛盾日益突出。目前,在中国旅游景区的改革和发展领域中出现了实践先行、理论争辩、政策滞后的局面。旅游景区如何在满足市场需求、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保护资源环境等多目标实现的过程中得到可持续发展,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对旅游景区的保护与开发利用实际上是一个经济问题,即因资源的稀缺性而存在资源利用选择和配置问题,相应地出现了利益主体的冲突与合作关系,有了冲突就需要通过制度去规范。因此,本文从制度与机制这一独特视角切入,将旅游景区的开发与保护问题抽象为景区供给活动的主要行为,应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范式,构建“旅游景区属性—供给制度安排—供给行为与绩效”理论分析框架,抓住制度这条逻辑主线,以旅游景区产业特殊属性为逻辑起点,以政府和市场供给景区的机制与制度为研究核心,论述了景区属性、供给制度安排与供给效率之间的作用关系,形成全文分析的整体系统逻辑体系。在具体分析论述过程中,注重把握制度经济学研究的两大基本要素:物性分析和人性分析,将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融为一体,对比研究了政府与市场这两种基本资源配置机制在当前我国旅游景区发展中的供给制度模式、作用边界、作用机理、作用效率等内容,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构建政府与市场协调供给景区的思路。根据实践考证以及理论逻辑推理,本文得出三点整体认识:第一,旅游景区的特殊性和中国国情的复杂性决定了景区政策目标的多元性。在当前阶段,景区的发展既要追求经济效率和社会效益,又要保证旅游景区的资源环境安全以及维护广大公民的利益。第二,多元化的政策目标在短期内可能会相互冲突,因而在不同的宏观经济环境和发展阶段以及不同区域和资源类型中,旅游景区政策目标的重点也会不同,这正是理解和构建旅游景区供给机制的关键所在。第三,旅游景区的供给效率取决于供给机制及相应的制度安排。要想让供给主体有动力按照政府的思路进行景区产品的有效供给,首先必须在制度上承认供给主体特定经济活动的合理性,然后使其供给行为在市场竞争机制与政府规制中得到规范化。因此有必要将市场竞争性机制与政府强制性机制进行有效“耦合”,即构建一种混合供给机制,有所侧重地发挥政府与市场在不同区域、不同景区产品市场结构及不同景区资源类型中的优势,从而有利于调动供给主体积极性、规范供给主体开发和保护景区行为、满足现阶段我国旅游景区发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