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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益是我国农民的重要权利之一。近年来,因社会发展郊区城镇化,城郊的农用地被大量征收、征用,农村集体收益不断增多,由此也引发的土地相关收益分配纠纷随之增加,侵犯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事情常常发生,引起社会共同关注。在我国许多地区,有不少农村妇女因婚嫁、丧偶等因素导致其自身的土地权益被其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所侵犯。因大量的土地被征收、征用,侵犯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问题也在持续增长,并由此引发了不少妇女到法院起诉或到各级政府信访部门进行上访。因此,为维护社会稳定,各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将如何依法保护我国农村妇女的合法土地权益放重要位置。该类纠纷如得不到及时有效地解决,只会使矛盾越来越烈,越来越难解决。然而,因我国土地资源稀缺、村规民约的规制、妇女法律意识的淡薄、法律法规的不完善、行政和司法救济途径的不通畅等因素,致使我国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工作陷入困境。为此,笔者从男女平等与村民自治及公权力适当干预出发,通过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中的妇女享有平等土地权益保护问题进行详细地分析,并提出农村土地征收征用中的我国妇女土地权益保护制度的构建的几个建议。我国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机制,应当将核心落实在妇女平等权益的保护上,形成个层次的保障机制。第一,转变思想,树立科学的男女平等观;第二,建立和完善保护妇女土地权益的法律体系;第三,依法取缔和我国法律相抵触的村规民约;第四,完善我国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相关救济渠道包括了行政与司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