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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是中国的经济中心和最大的工商业城市,素有中国“半壁江山”之称。上海也是一座具有悠久革命史的城市,广大人民子弟兵在战场上浴血奋战换来了来之不易的解放。如何优抚荣军和烈军工属、如何安置复员建设军人成了摆在新政权面前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根据时间顺序,本文把解放初期上海的优抚安置工作分为三个阶段,三个阶段的中心工作各不相同,分别是恢复和发展生产、支持抗美援朝战争、实现“一五计划,,和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根据中心任务的不同,上海市政府采取不同的政策方法。第一阶段,上海市政府以生活救济为主,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上海市政府对优抚和安置对象按照城市和农村进行区分对待,在城市主要解决其职业,在农村帮助其解决土地问题,如果短缺劳动力的,则给予代耕,当时采取固定代耕制,到1955年固定代耕制不适应形势发展,改取“优待劳动日”的办法。按照逻辑关系,本文把解放初期上海的优抚安置工作分为四个部分:优待、抚恤、褒扬和安置。优待的范围最广,包括对荣军、烈军工属的各种优待以及工作安置,抚恤是给烈士的家属和因病死亡的军人、革命工作人员的家属精神上的抚慰和经济上的恤赈。在两条线路并行研究的过程中,分析各项工作的政策、状况及优缺点,最后进行归纳并得出了一些基本经验。通过以上研究,我们可以看出:解放初期上海在优抚安置的实践过程中尽管有一些不足,但从整体上看是非常成功的。面对人数繁多的优抚安置对象,工作人员克服人少工作多的困难,认真对待,去伪存真,成功完成了该项工作,为新政权的巩固和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回顾历史,仍能给现实诸多启示。改革开放至今,仍存在着优抚安置问题,虽然时过境迁,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解放初期上海处理优抚安置工作的一些宝贵经验和对优抚安置对象高度负责的态度仍值得学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