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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和经济全球化,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制与保护知识产权具有同等的重要性。目前,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主要集中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除传统知识产权法的三项制度——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给予知识产权的保护之外,反不正当竞争法也对知识产权提供一种补充的保护,其实,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诞生也就是源于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保护知识产权依然是各国反不正当竞争立法的重心所在。由此可见,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非常密切。本文正是从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关系入手,从理论的角度分析两者的诸多差异性与相似之处,深入研究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之间的关系,并就如何完善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保护知识产权进行了论述。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分别对知识产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基本的理论概述,并阐述理清二者关系的意义,说明了单纯以私权形式保护知识财产的有限合理性是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保护模式产生和发展的深层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知识财产保护领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第二部分具体分析了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差异,主要从立法切入点、调整对象、法律特征、保护利益的侧重点、权利保护机制以及立法技术等六个方面深层次论述了这两部法律的不同之处,并对为何产生差异作了深层次的分析并进行了小结。第三部分从立法目的、指导原则、价值取向、内容、二者在推动创新、促进竞争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等六个方面具体分析了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似之处,并对两法的内在关联进行了小结。第四部分首先分析了与知识产权法有关的不正当竞争关系,其次对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界定的范围狭窄、无法规范非经营主体从事的针对知识产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缺少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般性条款及相应法律责任、未确立高度权威的执法机构等诸多不完善之处进行了分析。为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我们可以借鉴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以及欧洲国家和美国的先进做法,针对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了完善的建议,如扩大调整的主体范围、确立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般条款、细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通过立法解释或司法解释加强指导、完善执法制度以及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第五部分是对全文的总结,本文在分析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之间的差异、相似之处的基础上,虽然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差异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将继续存在,但是这两者之间的联系必将日趋密切,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发挥各自的作用,权利人只有综合运用这两项法律制度才能充分保护自身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