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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物质基础,食品安全状况对于国家、社会和公民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出于对自身生存的忧患意识,食品安全问题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食品安全领域也日渐成为学者瞩目的焦点。食品安全领域作为公共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问题的解决不能仅靠法律、政府,还要依靠公民的责任公民意识。责任公民意识能促使人们从思想上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并秉持责任公民的意识遏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以责任公民意识的内在自律作为出发点,使每一个团体、公民能够自觉地维护食品安全,进而从根源上保障食品安全。食品安全视域下的责任公民意识培育研究正是由此而进行的拓展和深入研究。责任公民意识是指公民在思考身为社会成员的地位和角色时,面对公共生活和公共事务时所持有的思想观念、态度和行为准则的认识。责任公民意识培育就是要培养人们在对待社会公共事务和个人事务时抱有高度负责任的心态,充分发挥集体及个人的爱国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公共参与意识和权责意识等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应具备的意识来履行对国家、社会、他人和自己的责任。培育责任公民意识,是公民个人生存发展和自我完善的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完善市场经济、提高食品质量,实现优胜劣汰以及运用合法手段维护公民的权益,增强维权意识的需要。在现阶段,我国食品安全领域内责任公民意识整体水平有所提高,但现状仍不容乐观,普遍存在着生产经营者遵纪守法意识淡漠、公共意识缺乏和消费者权责意识不强等现象。这无不与相关企业及个人责任公民意识相关知识储备不足、企业社会责任缺失、责任公民意识相关社会实践的缺乏以及学校、社会教育的不足等密切相关。因此,培育食品安全领域内责任公民意识必须把握以下四个环节:首先,培育食品领域内个体的责任公民意识,针对性地对于不同领域的人员进行责任公民意识教育;其次,将责任公民意识教育纳入企业文化范畴,教育员工充分认识到责任公民意识的重要性并将其渗入到企业文化价值中去;再次,在社会实践中形成责任公民意识,在公共生活和公共服务中形成责任公民能力,尤其要重视发挥志愿者服务的作用;最后,营造培育责任公民意识的氛围,牢牢把握住学校和大众传媒两个重要阵地,从学校和社会两个领域加强对公民责任公民意识的培育,增强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