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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完善,我国资本市场也得以迅猛发展。为了对资本市场进行更好的规范和监督,根据《公司法》有关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规定,2003年4月,上海和深圳证交所发布了《关于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加强风险警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并于当年5月12日开始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制度。这一制度是为了向投资者充分警示上市公司存在的终止上市的风险,同时又与其他异常状况实行特别处理的风险警示相区别而制定的,其制定和实施的宗旨是对*ST企业的经营情况起到警示作用,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企业管理,提高经营效益。这项制度施行后的确对*ST企业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在“壳”资源方面的紧缺状态,大部分*ST企业为了“摘星”目的,而采取了通过盈余管理的手段操纵利润。为此,2012年以来,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规则进行了不断的修改和完善,虽然*ST企业的盈余管理摘星行为得到了一定的抑制,但新的盈余管理问题又不断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我国资本市场的正常发展,因此,对*ST企业通过盈余管理操纵利润问题的深入研究,对企业管理者和广大投资者而言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本文探究的是WF上市公司在带“星”期间的盈余管理问题,该企业是以建筑材料的批发和零售为主的企业。公司自上市以来,经历多次退市风险警示,为保住上市资格,采取了一系列挽救措施。本文通过案例分析法,分析WF上市公司2009至2017年的财务状况,阐明公司在此期间采取何种方式进行盈余管理,使其扭亏为盈。并通过EVA数值的计算,与企业在盈余管理后财务状况仍未改善的事实相呼应,指出WF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WF上市公司这种为追求短期利益而实施盈余管理的行为,不仅对企业本身的资金使用效率产生不良影响,也会误导投资者,对公司的长远发展造成阻碍。目前我国ST企业仍存在盈余管理的现象,一方面是ST企业为避免退市而急于扭亏为盈,另一方面是盈余管理的相关制度不够完善,监管部门对企业的监管力度不够。所以,我国相关部门应逐步对相关制度进行改进和完善,强化各方面监督,加大惩罚力度,使我国的证券市场能够健康有序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