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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考核制被广泛应用于法院系统内部管理。指标考核制同样被称为:“指标”、“指标考核制”、“审判质量评估”。指标考核制度一直是十分重要的治理工具。在研究指标考核制度之时,需要借助参照物了解其具体特征。人民法院在执行公共政策之时,指标考核制的某些特征会显示出来。经由镇反运动、83严打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活动这一历史维度的梳理,发掘“指标”这种一工具是怎样发展到如今这种形态的。指标逐渐由“指标”转向为“指标考核制”。这种转向发生的原因在于:国家权力在贯彻其意志之时,对于法治这一价值吸收越来越多。概括来说:镇反运动是一场刑罚弥散化的运动,83年严打则是一场刑罚未弥散化的运动。同样作为针对黑恶势力的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活动国家权力一直坚守法治价值,没有根除“运动”思维。人民法院在推行公共政策的有独特的运转策略。首先,通过会议、文件对常态指标进行改造,成为扫黑指标。其次,指标考核制会将不同的公共政策进行连接。运用一个指标干两件“事”。再次,指标考核制本身会形成一个排名,对排名靠后的法院进行督导,对排名靠后的法院院长进行约谈。最后,指标考核制度实际上对于案例指导制度同样有所毗益。指标考核制本身同样值得反思。首先,“结果导向”的指标考核制本身与司法逻辑不相适应。其次,指标考核制缺乏对于效果的评估,仅仅停留于对结果追求。再次,目前来说人民法院设计的指标考核制本身普遍存在一个矛盾:“强化科层制”与“去科层制”两种倾向并存于同一指标之中。最后,指标考核制申辩制度是缺失的:法官与法院的存在旨在为别人提供救济途径,但是其本身的救济路径是缺失的或者模糊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历史渊源如此深厚的指标考核制在司法场域将继续在这个舞台扮演很重要的角色。首先,指标考核制自身急需理清“强化科层制”与“去科层制”两者之间的冲突。其次,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的介入可能会为指标考核制注入新的生命。最终,指标考核制可以借鉴域外经验,其调整对象应专注程序性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