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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Hartzmark, M. L. (1986)和Gay, G. D. , Hunter, W. C. and Kolb, R. W. (1986)为基础,对期货交易所的行为建立一个简单的二期模型,认为高额保证金使交易所减少承担由于交易者违约带来的损失,但保证金构成交易者的机会成本,会减少交易量,从而减少交易所由交易量引至的收益,通过最大化交易所效用求得潜在的违约概率“Z”。在假定各期货品种价格波动独立,保证金对交易额影响相同的条件下,可以推出各品种潜在的违约概率相等,并对之进行了检验。对六个期货品种“Z”值相等的联合检验被拒绝;但对相似品种的分组(铝、铜;强麦、硬麦)检验获得了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