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自2016年9月开展试点工作以来,3年多的实践已证明该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和司法规律,对于提升办案效率、保障被追诉人的合法权益以及提升案件治理的科学性具有重要意义。这一价值的实现正是依托认罪认罚具结程序完成的,具结程序内部包含有具结协商过程,是认罪认罚制度中的关键环节,属于整个制度适用中的核心程序。但随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推行,其中存在的问题逐渐显露。面对司法资源紧张、案件积压与刑事案件有效处理之间的矛盾,如何在程序公正与诉讼效益之间寻求平衡,以最有效率的途径实现二者的统一,是值得深入研究和分析的问题。认罪认罚具结程序风险防范研究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横向切割,截取这一制度的核心环节——审查起诉阶段的具结程序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具结程序的规范解析、现存风险及风险成因的点对点式分析进行纵向穿透,结合域外典型国家相关制度的成功经验,进行风险防范措施选择,以达到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推行保驾护航、实现避险增效的双赢目的。本文以认罪认罚具结程序的规范分析、现实风险、成因分析以及风险防范为主要研究路线,将文章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为了解决认罪认罚具结程序是什么的基本问题。通过对认罪认罚具结程序概念的界定、构造的把握、法律后果的分析,对认罪认罚具结程序进行立体式解读。认罪认罚具结程序并非是法律术语里的惯用词汇,只有阐明其内涵,明确其定位,才能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和分析。第二部分主要探究认罪认罚具结程序存在的现实风险,通过规范分析、漏洞查找、经济性考察、逻辑推理,同时结合实践,将现实风险归纳为非真实性具结的错案风险、权钱交易代替协商具结的腐败风险、程序简化后又回转的效率风险及协商结果欠缺共识诱发的矛盾风险四项内容。第三部分主要对认罪认罚具结程序中的现实风险展开成因分析,根据具结程序的构造要素研究,风险成因应当包括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的非自愿性及欺诈性、值班律师无法提供有效律师帮助、被害人的程序参与性不足、检察官权力的滥用四大部分内容,对风险成因的分析能够为认罪认罚具结程序风险防范找到靶点与突破口。第四部分则围绕认罪认罚具结程序的现实风险及成因进行风险防范。针对风险成因的个性化问题分别提出被追诉人自愿性保障的强化与反悔权的限制、值班律师制度的落实、加强被害人的程序参与力度及有效预防检察官的权力滥用四项防范措施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以期保障认罪认罚具结程序的稳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