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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中经济体的产业结构本质上是向世界产业价值链高端攀升的过程,新型城镇化则是实现这一重要过程的战略支撑。在新中国70年的发展史上,前30年二元发展结构呈现出要素转换远远优于地域转换的特点,从而割裂了城镇化对产业结构的有效改善。随着改革开发的不断深入发展,城乡壁垒逐渐被打破,但是受到传统体制和户籍改革滞后的影响,新型城镇化的发展与产业结构不相适应之间的矛盾依旧突出,已成为限制中国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中保持战略优势的“巨大瓶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出台以后,新型城镇化上升到国家层面,十九大报告及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明确指出深化新型城镇化建设,以中心城市引领城市群发展。陕西省作为“丝绸之路”的重要省份及关中平原城市群的中心省份,其新型城镇化与产业结构是否协调、以及处于何种协调阶段对西北地区尤其关中平原城市群来说尤为重要。为明确陕西省新型城镇化与产业结构的协调发展水平及其制约因素,本文分别对陕西省整体、陕西各市的新型城镇化与产业结构协调发展水平进行研究。在相关概念界定和理论介绍的基础上,通过对初选指标的聚类分析和相关性检验构建了新型城镇化与产业结构协调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利用综合指数法、改进CRITIC法、耦合协调度模型分别对陕西省整体、陕西省各市的新型城镇化水平、产业结构水平及两者的协调性水平进行定量测度;并进一步基于收敛理论对陕西省各市新型城镇化与产业结构协调性的差异程度进行分析,探索制约陕西省新型城镇化与产业结构协调发展的影响因素,进而提出促进陕西省两者协调发展的对策建议。对陕西省新型城镇化与产业结构协调发展水平的研究发现:2007-2016年陕西省整体的新型城镇化水平、产业结构水平及两者协调发展水平均有所提高,但发展较为缓慢,2016年协调发展水平仅为中级协调;陕西省各市的新型城镇化水平、产业结构水平、及两者协调发展水平均有所提升,但各市发展水平不同、差异较大;西安市在新型城镇化水平、产业结构水平以及两者协调发展水平上均处于各市的首位;新型城镇化水平方面,汉中市是陕西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洼地”,榆林市和延安市成为陕西省的第二“高地”;产业结构水平方面,关中地区最高、陕南次之、陕北最低,其中,商洛市受水源保护区的限制其产业结构水平成为陕西省的“洼地”所在;两者的协调性方面,西安市处于良好协调阶段,其余各市尚处于中级协调阶段,其中商洛市、渭南市出现环西安的局部“塌陷”现象;基于收敛理论的各市新型城镇化与产业结构协调发展水平的差异性分析显示,2007-2016年陕西省各市的两者协调发展水平不存在σ收敛现象,但存在绝对?收敛和条件?收敛现象;经济发展水平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低、生态环境压力大、三次产业结构偏离度不合理、各市发展不协调等是制约陕西省新型城镇化与产业结构协调发展的主要影响因素。基于上述分析,从深化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创新驱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省内区域融合三个方面提出促进陕西省新型城镇化与产业结构协调发展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