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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是我国西部大开发地区唯一的沿海区域,处于北部湾顶端的中心位置,主要包括南宁市、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所辖区域范围,同时,覆盖玉林市、崇左市的交通和物流。2006年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在广西正式挂牌运作,党中央高度重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发展,基于当前广西北部湾经济建设的大背景出发,考虑到随着经济区快速发展,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推进,需要大量征用农民的土地用于工业、商业、房地产开发和城市公共事业发展。农民失去土地后就会失去了基本的生活保障,如何对失地农民进行合理补偿和安置,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已成为当今中国政府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人选取《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发展中失地农民的利益保障问题研究》正是基于以上原因,认为失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就业保障和养老保障是一个不回避的话题。本人在查阅了大量国内、外关于失地农民征地补偿,保障失地农民利益的文献,在此基础上,本人还实地进行调研、访谈、发放问卷,采访政府官员、征地当事人和农民群众几十位,在取得比较翔实材料之后,进行构思立意和分段谋篇。本文深入调查研究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发展中失地农民的利益保障问题,并以防城港市失地农民为例,加以详细的论述。本论文主要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主要阐述本论文研究的理论和实践背景,介绍目前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这是本论文的基础研究;第二部分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利益保障现状分析,主要从北部湾经济区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产生,失地农民的征地补偿,失地农民的就业保障,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等四个方面总体把握北部湾失地农民利益保障情况;第三部分是广西北部湾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利益保障存在的问题与缺陷,发现主要存在失地农民征地补偿制度不足、失地农民就业保障制度缺失、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尚不健全、地方政府职能缺位错位等突出问题;第四部分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利益保障的对策及其实施,主要分别从征地补偿、就业保障、养老保障、地方政府职能四个维度提出切实可行的符合北部湾经济区情况的对策建议。本研究意义是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镇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提供社会保障援助,解决失地农民的征地补偿、失业保障、养老保障三大问题,使失地农民的利益得到合理的保障。只有维护失地农民的利益,解决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健全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才能为北部湾经济区城市化的社会保障制度奠定基础,实现城乡统筹和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推动北部湾经济区城市化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