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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信仰与理性的关系问题一直是西方宗教哲学界的重要问题之一。从基督教诞生到当代,各个时代的哲学家和神学家对这一问题都有论述。关于这一问题主要有三种观点:对立论、并列论和相容论。然而无论持哪种观点,要想真正解决基督教信仰是否合理的问题,首先得澄清基督教信仰是什么,合理性的标准是什么。鉴于这一问题的复杂性,本文以当代著名宗教哲学家普兰丁格(AlvinPlantinga,1932-)的思想为例来论述。 关于信仰的概念,赛森斯有大量论述。他将信仰的概念归纳为六个模式:人格关系模式、信念模式、态度模式、确信模式和献身模式。但是,这些模式相对抽象,明确,意思单一,实际概念的用法则相反。本文以普兰丁格的信仰观为例进一步说明信仰的含义。他认为,信仰是有关上帝对我们的慈爱的一个坚定和确实的知识,是圣灵作用的结果。信仰包含信任,爱和感恩等情感。 与信仰相对的另一个概念是理性。当代许多哲学家和神学家从不同层面考察了理性的含义。普兰丁格对理性也做了详尽考察,并提出新的合理性标准。他认为,一个合理的信念必须具备这个信念成为知识的四个条件:(1)恰当功能(2)认识环境(3)设计蓝图(4)朝向真理。如果一个信念具备知识的这几个条件,那么这个信念就很可能是合理的。 本文讨论的最后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一个问题是基督教信仰与理性的关系问题。理性主义者认为,基督教信仰无法被证实,所以是不合理的。信仰主义的观点与此相反,他们认为,信仰无需被证明或证实,正因其荒谬所以才相信。并列论者认为,有神论和无神论都是人类对实在做出的一种回应,它们属于不同层面的东西,所以我们不能用一个层面的标准来衡量另外一个层面的合理性。自然神学则主张可以通过理性来证明基督教信仰。革新的认识论则认为,基督教信念即使没有证据也是合理的。 结论:信仰和理性是人类对待实在的一种态度。单一的信仰或理性不是人类达到实在的充分手段。信仰和理性必须互相补充,即使它们的结合不能使人完全达到,但比单个的组合能使人更快地接近实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