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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上市公司大部分是由国有企业改制形成,在股权分置改革之前,非流通股股东存在利用现金股利尤其是超能力派现侵占流通股股东利益的行为。但是,在股权分置改革之后,消除了非流通股与流通股之间“同股不同价”、“同股不同权”的区别后,超能力派现的现象应该有所下降,但是根据本文统计,在后股改时代,超能力派现的现象不但没有减少反而甚至还有增长的趋势。 本文首先对股改之后的超能力派现现象进行了详细地描述统计,然后以2008-2010年派发现金股利的公司作为样本,利用Logistic回归的方法,对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之后超能力派现的原因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发现,在后股改时代,实际控制人的所有权比例、增发动机和管理层持股比例与超能力派现之间存在着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这说明,对上市公司拥有实际控制的股东仍然存在利用自己的控制权进行套现、进而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此外,本文还重点考察了独立董事在超能力派现决策过程中的抑制作用,通过采用不同的替代变量,对独立董事与超能力派现之间的实证关系进行了检验。结果显示,独立董事的比例与超能力派现之间负相关,独立董事人数和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类型与超能力派现之间不存在着显著的相关关系。这表明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在抑制超能力派现方面并未发挥有效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