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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有效政府及与之相应的地方治理体系是现代治理研究中的重要方向,也是中国改革开放以后政治社会变革所追求的重要目标。现有研究的启发性思考在于,有效政府的内涵正从政府作为唯一的公共利益代言者和公共产品的供给者,转向政府的管理和政策与地方社会其他治理主体互动,以传导公共责任、推动公民商议、促进社会合作来重构治理秩序。但是现实中有效政府的建设与地方治理的相应发展还不是当然的有机统一体,对其中蕴含的内在转化机制及其可能走向的地方实践,是否可能促使公共事务在政府科层权力调适的框架中得以组织和管理,并与有效的社会治理结果相关联的问题,尚缺乏深入的实证观察和理论研究。 立基于治理和地方治理研究的理论背景,以上述问题意识梳理相关理论资源,关注浙江省H市作为地方政府对有效性的诉求和近年来的制度创新,选取该市一个景区改造和景中村整治的变迁过程做案例研究。尝试通过个案拓展法,从案例的分析性叙述中跟踪、观察和阐释地方政府的有效性如何通过科层权力调适得以实践,以及为什么政府在地方性公共工程中与村庄社会的相互作用,却使得此类“调适”不能够形成有效的治理。 研究发现:积极而有作为的地方政府因其和社会治理链合的不同而有效性不同,政府公共工程作为一个科层权力调适的工具或载体,一方面在重塑政府过程及其决策执行模式,另一方面又在重构村庄合作过程及其集体行动机理。在这个双向作用的过程中,政府权力调适和利益分配的规避,外部赋权和村民的依赖式参与,隐秘的治理分责和扭曲的选择性激励,最终导致整治中的景中村经由地方政治过程而陷入社会困境。从“微观”移动到“宏观”来分析,可以进一步发现纵向科层权力运行结构导致的“侵蚀社会”,“后组织化时代”的社会整合无力,有为政府转变成有效政府的治理衔接机制缺失,是制约有效政府进一步发展的重要结构性原因。 依据案例提示的情境化的地方实践和理论回应,本文意在强调:中国地方治理转型应在强化有效的民众需求和公民能力的基础上推进政府的科层权力调适,并建构政府介入、地方参与以及产生更好的治理结果所需的多层次分责合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