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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是一个农业大省,近年来,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吉林省农业面临着市场和自然风险的双重威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迫切需要农业保险作为支持和保护。农业保险作为”三农”的重要扶持政策,促进农业保险发展,转变传统农业保险发展观念,对于农业风险防范、减少农业灾害损失、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我国农业保险尚处于探索阶段,需要借鉴国外较为成熟的农业保险制度和经验加以完善。因此,有必要深入研究国外和吉林省外先进的农业保险政策和制度,借鉴其成功的经验,明确吉林省农业保险发展方向和模式,分析吉林省农业保险工作存在的不足,提出吉林省农业保险发展的对策建议。论文在简述国内外农业保险目前发展状况的基础上,对吉林省农业保险发展的制约因素进行分析,期望提出能够促进吉林省农业保险发展和提升保险竞争力的可行性建议。首先,界定了农业保险和政策保险的概念,阐述了农业保险的分类和特征,回顾了准公共产品理论、农业福利学理论和农业特殊风险理论,为本文研究奠定基础。其次,在阐述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情况的基础上,系统阐释了吉林省农业保险发展历程和发展现状,深入剖析了吉林省农业保险发展的制约因素。当前,吉林省农业保险发展中主要存在缺乏农业保险立法、查勘定损难度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力度不足、大灾风险防范机制尚未建立、农业保险覆盖面有待扩大、经办机构创新意识不强和农户投保意愿不强等问题。第三,回顾美国、西欧国家、日本等发达国家以及上海市、黑龙江省、浙江省国内农业保险发展较好地区的农业保险发展特点,归纳和总结其发展经验与启示:经验包括制定健全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农业保险发展、国家财政给予大力支持、专业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参与农业保险、重大自然灾害有补救机制和政策措施。启示包括制定专门的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出台专门的农业保险法规政策,为政府开展农业保险提供法律依据;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政府对农业保险各部门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并依法予以保障;建立大灾保险分散机制,减少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等。最后,针对吉林省农业保险发展实际,借鉴国内外发展经验,提出促进吉林省农业保险发展的对策建议:完善吉林省农业保险部门规章;加大对省县两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制度,增强抵御巨灾风险的能力;开展农业保险创新和提高保险机构服务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