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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日,新《企业所得税法》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同时废止。“两税合并”是我国吸引外资政策的一次重大调整,这一次税改标志着我国利用外资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利用外资政策更加成熟。面对新时期引资政策的调整,我们必须重新考虑招商引资的内涵,适时转变观念,将利用外资和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目标妥善联系起来。这就要求我们对于税改革的经济影响更加敏感,对税改后的实际效果跟踪观察、及时调整,以降低税改带来的成本。本文采用比较分析法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