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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为了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证监会出台一系列政策把再融资和现金股利结合在一起,称之为强制性分红政策。上市公司会因为想要获得再融资资格而去发放现金股利,同时,再融资的方式不同,发放的每股股利也可能会存在很大不同。这正是本文研究关注的地方。
本文以2006年的上市公司为样本,找出其06-11的数据,剔除银行业、ST、PT、数据不全的公司,通过描述性统计、多元线性回归分析、logistic回归分析等方法,把每股股利作为被解释变量,再融资(分别为增发、配股、可转换债券)为解释变量,以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第二到第十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董事会规模、每股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资产负债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总资产的自然对数、营业收入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和控股股东是否为国有作为控制变量。经过分析后发现,在我国现在的资本市场上,仍然存在着国家主导性,市场并没有充分发挥其调节作用,证监会的各项政策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是巨大的,当政策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分红时,上市公司就提高其派现率,缺乏主动分红意识。在取得再融资资格之后,大部分上市公司都会进行再融资,并且偏好增发这种形式。对增发的上市公司进行细化后发现,大部分上市公司会选择定向增发,而不是公开增发。
最后,在实证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全文,指出本文的不足之处,并对现金分红和再融资提出了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