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进步,中国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的发展逐步走向成熟,网络技术的进步也为网络直播应用提供了技术支撑。网络直播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方式,具有低门槛、强互动、传播迅速等特征。如今更是一个人人都可以当主播的自媒体时代,网络直播的内容越来越碎片化、娱乐化、生活化,直播平台日渐丰富,网络直播在资本力量的驱动下也迎来新的春天,但网络直播市场的繁荣难掩其出现的诸如直播造人、侵犯隐私、弹幕低俗、数据造假等伦理失范问题,使人们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受到很大冲击,进而会危害社会风气、败坏社会道德,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本论文以网络直播中出现的伦理失范现象为研究对象,采用案例分析法、观察法和访谈法对网络直播的伦理失范进行了研究。本论文首先对网络直播的发展概况进行梳理,在了解网络直播发展现状后,笔者从中国的儒家伦理学视角出发进行研究,儒家伦理是中国本土的伦理思想,经过上千年历史的沉淀,更符合中国社会实际。笔者总结分析了网络直播伦理失范的表现及其危害主要有以下五方面:“仁”的抛弃、“义”的违背、“礼”的滞后、“智”的参差不齐、“信”的缺失。通过以上研究,笔者借鉴了劳伦斯·莱斯格的“网络空间行为规制力”理论,从道德、法律、市场和技术四个方面分析网络直播伦理失范的根源。针对网络直播中存在的失范现象及其根源,笔者在梳理了目前出台的行业自律规范和多部门的监管措施后,从道德规范、法律、市场和技术这四方面出发,并结合中国儒家伦理的精神内涵,提出了促进网络直播健康发展的建议。构建积极健康的网络直播秩序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本论文旨在通过对网络直播伦理失范现象的研究,可以促进网络社会的绿色发展,为青少年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对构建和谐社会也能起到一定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