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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信息消费每增加100亿元,国民经济增长338亿元,国家工信部部长苗圩认为,其对内需的强力拉动作用十分明显。据中信部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信息消费规模超过3.2万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截至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到6.88亿,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6.20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0.3%,且90.1%的网民通过手机上网,中国居民上网人数已过半,网民的上网设备正在向手机端集中,手机成为拉动网民规模增长的主要因素[2]。在中国越来越多的人通过互联网以及移动互联网获取学习生活需要的各种信息,丰富自己的知识,进行与信息相关的消费活动。随着我国信息消费规模的不断扩大,信息消费已经成为引领消费、扩大内需、提振经济的新动力。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经济发展起步晚,信息化水平相对低下,信息消费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再者由于地理位置、收入水平、受教育水平、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原因,我国不同地区的信息消费水平存在着明显的差异。2013年我国东部地区人均信息消费支出为7368.43元,中部为3051.07元,西部为3418.76元,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的差距达到了四千元左右[3],这种地区之间的较大差异,使得我国区域信息化发展不均衡,同时也阻碍了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经济结构持续转型、社会变革继续加深、国家大力促进信息消费的背景下,居民信息消费的区域差异不容忽视。 本研究主要内容包括:⑴2001-2013年间中国居民信息消费的绝对差异逐年扩大,相对差异呈现出平缓的先升高再下降的“倒U型”非均衡发展趋势。⑵通过对中国居民、城镇居民以及农村居民的信息消费“T指数”进行比较可知,无论是从“T指数”的数值上还是发展趋势上仅仅使用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信息消费指标都不足以完全反映出区域差异的实际情况,相比而言使用同时包含二者的居民信息消费指标更具有解释力。“T指数”测度的区域总差异呈现出先缓慢上升后下降的“倒U型”趋势。由“T指数”一阶分解以及东、中、西三大区域的组间组内差异贡献率可知,居民信息消费区域差异呈东高西低的分布特征,2004年开始东部地区组内差异的缩小,是近年来区域总差异呈下降趋势的主要贡献。⑶采用探索性空间数据方法对居民人均信息消费进行分析,发现我国居民人均信息消费存在显著的正的空间集聚性和东高西低的空间异质性,并且这种空间集聚性呈现出逐年增强的趋势,而东部沿海地区高水平集聚的趋势有向东北地区蔓延的倾向,整体上呈现出东部地区的信息优势以及中、西部地区的信息劣势。⑷在空间效应的作用下,居民可支配收入、居民受教育程度、互联网用户数比重以及移动互联网用户数比重等变量均与居民信息消费呈正相关关系,随着居民收入的增加、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互联网以及移动互联网覆盖率的提高,居民信息消费也会不断增加。即空间效应通过影响居民收入、受教育程度、互联网以及移动互联网覆盖率的空间分布进而影响居民信息消费的区域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