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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自治原则是个古老而又崭新的原则。说其古老,它萌芽于古希腊、古罗马,16世纪杜摩兰在前人的理论沉淀基础上提出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学说,19世纪在立法和实践中明确把意思自治作为确定合同准据法的首要原则,历史悠久。说其崭新,历经起伏跌宕的意思自治原则,在发展中不断丰富其内涵,扩展其外延,在新的历史时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文将在国内外学者研究的基础上,运用历史的研究方法、比较的研究方法,结合实证分析,对意思自治从学说、立法到司法实践进行全方位的探讨;并从辨证哲学的视角,运用实然和应然的法哲学原理,分析意思自治原则的内涵(即自由和限制的对立统一体),探讨意思自治的现状,预测其发展趋势。全文分为四篇,九章。重点研究以下问题,并力图有所突破:1、把意思自治原则放在一个新的起点上,即意思自治原则是自由与限制的统一体,探讨意思自治原则的本质,通过分析其与国际私法上其他法律适用的学说、制度的关系,明确它在国际私法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2、意思自治原则是合同领域确定准据法的首要原则,已是不争的事实。依据传统的国际私法理论当事人选择的准据法仅限于国内私法。一直以来在当事人依据意思自治原则确定合同准据法时,总有一些问题,如公法的适用性、国际贸易惯例的可选性等冲击着国际私法的传统理论。本文将重点探讨公法、国际贸易惯例作为准据法的可能性,及实现条件。3、意思自治原则扩展到侵权、物权、婚姻、继承、诉讼、仲裁等领域,在这些领域意思自治原则适用的条件、特点及限制,以及与这些领域传统法律适用原则的关系。4、意思自治原则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总论篇分为五章和一个小结,对国际私法上的意思自治原则的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分析其实质,评价其作用。 第一章在界定国际私法上的意思自治含义的基础上,分析了意思自治学说的发展史、意思自治原则的确立及其社会政治经济背景,得出这样的结论:国际私法上的意思自治是一个学说-原则-规则的综合体,其真实内涵应是自由和限制的统一体,其外延围绕着自由和限制划界问题展开。 第二章主要探讨了国际私法上意思自治原则与冲突规范的适用制度的相互